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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电提价前须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1:48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17日发布通知,同意7省市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照明电价,福建也在这7省市之列。昨日记者获悉,我省正对相关方案进行研究,确定居民生活照明电价调整前,将召开听证会,并将调整方案上报有关部门。

  据央视国际报道,三季度中国全国电力供需缺口预计超过3000万千瓦。国家发改委表示,这次通知只是调整部分地区的居民生活电价,其中包括7个省市,分别是北京、天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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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浙江、福建、云南、贵州。并且要求有关省市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然后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另据了解,媒体报道的全国4个区域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钱的方案,17日有了细则。其中福建提价1.88分。

  本报记者 饶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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