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出台措施合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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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2: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6月19日电(记者吕诺)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以及国务院扶贫办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明确工作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出台政策措施,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职业教育发展新局面。 今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教育部提出,从现在起到2007年,中职教育与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采取措施保障“十五”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把职业教育作为“十一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积极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各专项资金的安排。要通过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教育。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并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制定民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 中央财政的职教专款将在去年2.5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部提出,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支持职业院校更新实训设备,改善教学条件。所需职业教育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到位。要认真落实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当前尤其要认真编制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人事部门将指导和支持各类职业教育院校制订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做好相关的政策衔接工作和聘用制推行工作。人事部提出,要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各类职业教育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对专业实践性较强的教师,可根据有关规定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制定适合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特点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办法,逐步实现职业教育院校相应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 劳动保障部提出,修订《职业分类大典》,开发新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打造一批在经济区域内、行业内具有示范性、辐射性、综合性和品牌效应的国家高技能人才训练基地。要积极推动就业准入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职业岗位就业准入制度。要加强市场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对职业教育培训的支持,加大对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技术人员直接到户、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位,农业部提出要进村入户,把农民科技培训落到实处,重点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农业远程培训工程等4项工程,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工作。要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国务院扶贫办今年将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建立1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基地,明年进一步扩大这项工作。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将不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支持力度。(完)(编辑:) /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