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盘城镇廉政出新招 干部要交廉政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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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4:1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浦口区盘城镇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探索新路子,对干部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这在南京市尚属首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保证金收取对象是全体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各党支部书记。副镇级以上领导收取500元/年,基层党(总)支部书记300元/年。保证金由镇纪委征收,统一上缴镇财政,年底经考核合格,本人及本单位和分管工作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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