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人!广东低保尚缺四亿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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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困难资金难落实;省补助资金,建议转移支付增加一亿元 本报讯记者曾璇、通讯员任宣报道:广东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仍有70万人未被纳入低保!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昨天向省人大常委会督办“十项民心工程”检查组汇报工作时表示,争取经过一两年的努力,把这些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现状 实现应保尽保尚需4.5亿元 据介绍,今年头五个月,广东城乡低保对象已保的有109.22万人,共支出低保金2.4682亿元、医疗救助金2394.9万元。但是,问题仍有不少:应保未保现象较突出;低保救济补差额也较低;大部分贫困地区医疗救助金没有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少数县市对低保金等管理不规范,不能足额及时发放,或存在挪用。 李容根介绍说,税费改革前,多数县规定,县与乡(镇)按6∶4或5∶5的比例负担低保经费。税费改革后,乡镇统筹取消,乡镇财政更加困难,资金很难落实,造成低保对象未能足额领取低保金。目前,14个经济欠发达市的农村低保救济金人月补差普遍为10-25元,难以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为确保城乡居民无饥寒,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把全省70万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救济。”李容根说,截至去年年底,14个经济欠发达市农村已纳入低保的为54.3万人,年需农村低保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合计超过3亿元,而目前实际支出只有2.41亿元,缺口资金0.645亿元。如果把另外70万人全部纳入低保,年需低保金及基本医疗救助金合计3.93亿元。 也就是说,实现应保尽保,一年共需6.99亿元,资金缺口达4.575亿元。 建议 省市县负担比例5∶3∶2 针对以上资金缺口情况,李容根建议,省级财政适当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加大市、县低保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制定低保配套资金管理规定,促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争取通过一、二年的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同时,建议由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制定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明确低保资金来源和各级低保资金负担主体,明确税费改革后14个困难市的低保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村不再负担。明确省、市、县级财政的具体负担比例,市县按不低于本级上年度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低保经费预算。增加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从目前的2亿元增加到3亿元左右。 李容根表示,通过调研,考虑到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财政的困难程度,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3∶2的比例负担低保资金比较合理。(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