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设计制造有缺陷的手机"召回"指日可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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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6:17 新华网 | |||||||||
手机正在成为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的工具,然而,手机市场的良莠不齐导致手机质量问题不断出现,手机消费投诉逐年攀升。设计上、制造上存在缺陷的手机召回制度将作为地方性法规,成为天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部分。 召回制度是指一种产品存在着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生产商主动召回,或者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将该款产品全部予以收回。目
此间每日新报报道,近年来天津关于手机问题的投诉比较突出,约占总投诉量的10%以上,其中部分消费者反映手机本身设计有缺陷,仅用维修的方式根本无法解决问题。为此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将问题手机召回制度写入地方立法,对设计、制造方面存在缺陷的手机,经有关单位认证后,要求厂家强制召回。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路华忠介绍,产品召回制度反映了现代企业的一种经营理念,那就是顾客就是上帝,信誉就是生命,尽管召回制度会给厂家增加庞大的成本开支,但是这也是维护企业形象和长远利益的需要。 路华忠透露,手机召回制度只是针对设计上、制造上存在缺陷的问题手机而制定的,关于其他方面问题的维权,仍要遵从三包规定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手机召回制度已经有关部门审阅,经修改后将以法规的形式颁布,不久将实施。(完)(王健)(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