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进一步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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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1:12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 (记者 黄帝楚)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使因公出国(境)工作更好地为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进一步简化因公出国(境)手续, 《通知》指出,因公出访任务实行“一表制”审批。各类因公出访组团单位均统一
《通知》还规定,对部分企业因公出访任务试行“直通车”审批办法。即每年由省外事侨务办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选择一批省管大型企业、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汇大户企业、优秀进出口(生产)企业等试行因公出访任务“直通车”审批办法。“直通车”企业人员属自行组团的,填写《审批表》,经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根据出访任务性质直接报省委、省政府授权的业务归口审批部门审批;属参加省内组团的,填写《意见表》,经出访人员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送组团单位按程序报批。试行“直通车”审批办法的企业年内需要多次出国的,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审批办法。 《通知》还强调加强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监督检查。每年年底或年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会同外事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党政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用公款通过旅行社渠道出国(境)旅游情况进行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