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高中推行学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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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1:43 新文化报 | |||||||||
毕业最低学分144个;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率先实行,2007年全国普及 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从今年秋季起,我国高中将逐步推行学分制。 据了解,高中三年学生可获得约180个学分,高中毕业学分的最低要求为144个,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如语文课程按“阅读与欣赏”、“表达与交流”两方面组成语文1~语文5五
高中阶段选修学分共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在各学科课程中按不同层次或类别设置的选修模块,如对语文兴趣浓厚的学生,可以从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等多个选修系列任意选择,学完后可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第二部分是各学校根据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学校办学特色开设的校本课程。 按规定,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从高二起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以逐步实现跨班级、跨年级选课,此外每一学年学生在每一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不允许在某一年级将三年的体育和艺术全部学完。 今年秋季率先实行高中学分制的省、自治区有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高中起始年级的学生,2005年增加到8个~10个省份,2006年将占全国高中起始年级学生的一半以上,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全部实行学分制度。新闻编辑: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