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实施公共场所火灾强制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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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2:30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沈阳6月19日电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近日联合委托大连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在大连市全面组织实施公共场所火灾责任保险。根据这一保险,受害人最高可以得到10万元的保险赔款。 大连市政府制定并出台的《大连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和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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