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煤矿工人有了社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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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2:30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太原6月19日电(记者刘云伶)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日前启动,36万职工将参加社会统筹工伤保险,从而告别50多年来企业自我保障的工伤福利制度。山西省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补偿、康复、预防“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使历来被认为在“黑色死亡线”上劳动的矿工,走进了渐趋严密的“职业安全网”。 据了解,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多为有50多年历史的老矿区,现有职工36万人。
截至2002年底,老伤残职工共约2万人,工亡职工遗属1.6万人。去年新发生工伤事故死亡51人,伤残1701人,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约6280万元。 由于多种原因,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均未参加社会统筹工伤保险,而是沿续了过去企业自我保障型的模式,解决工亡、工残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由于企业经营、效益、管理各不相同,导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不一,工伤认定不规范等。 纳入此次社会统筹的企业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集团公司及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这些企业必须为全部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