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对待高官辞职“下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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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7:4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高官辞职“下海”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叫好者认为传统的“官”念正在弱化,官场的吸引力正在减退;质疑者认为这有负于党和组织的培养,并有可能使权力惯性化。 “官”是十分诱人的差使,能够不为其吸引,毅然辞职下海,故尔赢得喝彩;国家培养一个干部的确不易,辞官者应有一点愧疚感;某市长受贿下狱不到一年,200余人纷纷赠钱送物探监。阶下囚尚且如此抢手,何况勇退现官?高官身上拥有的骄人“资本”,不能不令
表面上看,辞官者只要符合正常的组织程序,便无可厚非。事实上,试图严禁也是鞭长莫及。浙江省和广州市制订出“自愿辞职要向任免机关讲明辞职后的去处”的硬性规定,强调“严格把握辞职条件,严格履行程序,对擅离职守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也起不到多少约束作用。 为何辞职?能上台面的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腻烦了官场生活,想换个环境。二是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负气“出走”。三是当官风险渐大,产生躲离之念。四是家庭经济窘迫,为官正常收入无法满足家庭开支,“下海”谋求高收入。还有不可名状的情形:一是自身有点不干净,反腐倡廉的风声日紧,走为上计。二是官场苦心经营数十年,各种关系网俱已建立,此时“下海”,这些资源能产生巨额商业效益。三是腰包中已装满了在位时权力寻租得来的黑钱,经“下海”洗白,便可放开享用。笔者的揣度尽管有点狐疑,却是民众担忧的关键所在。 无论辞职“下海”者居心何在,都应该冷静对待,即使是对极不正常的用心者,也只需冷眼旁观。真发现其过去或现在确有违法犯罪的嫌疑,该出手时就出手。逃得了初一总逃不了十五,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怕什么! (作者系长沙河西石岭塘居民) 作者:老方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