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潜逃期间找民警帮讨债 指纹鉴定现原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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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9:09 东北新闻网 | |||||||||
梅河口市海龙镇无业人员刘某因琐事将人捅伤致死,潜逃期间不但没躲着警察,还将偶然碰到的欠债人扭送至派出所,请民警帮忙讨债。后又在河南省郑州市用假名以帮人卖西服为由诈骗2.7万余元,被郑州警方抓获。 刘某今年31岁。2001年10月18日下午,在梅河口市解放街某手机店,刘某与来手机店办事的赵某发生口角,将赵某捅伤致死,随后逃跑。逃亡期间,他在深圳办了一张家住沈阳
2002年10月,逃到广州的刘某偶然在街上遇到了曾欠他钱的李某,刘某估计李某不知道他在家乡杀人的事,于是就大胆地将李某扭送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讨还李某欠他的1.5万元,要回了1万多元后,刘某潜逃到郑州市。 2003年9月,刘某在郑州市中牟县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并与旁边开西装专卖店的赵某熟识起来。同年10月,“刘凯”称自己有朋友在郑州市经营服装,能帮助赵某联系销售西装,并收了赵某2.7万余元好处费,刘某拿钱后失踪,赵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2003年12月24日,中牟县警方在郑州市东大街附近的一家饭店内将刘某抓获,其假身份证和假住址引起郑州警方怀疑,警方远赴广州、深圳、东莞、厦门等地调查取证,并向全国发出上万份协查通报,直到今年5月28日,办案民警在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指纹鉴定中心比对时,终于查到“刘凯”的指纹信息资料。 6月14日,潜逃近3年的刘某被押解回梅河口市。( 新文化报 卢红) [编辑: 龙秋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