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补偿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才能实施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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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0:11 东北新闻网 | |||||||||
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了解到,今年1月至5月,全省拆迁面积20.4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4223户。在这样大规模的拆迁过程中,没有发生强制拆迁的情况,老百姓满意率较高。今后,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后才能实施拆迁。 据悉,拆迁安置中的“众口难调”大都反映在少数特困户身上,他们特别希望借助拆
今后吉林省要妥善解决房屋拆迁中困难家庭的住房,推广最低补偿金制度。对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格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或者货币补偿低于最小套型经济适用住房总房款的拆迁户,实行最低单价保障和最低总价保障制度,保证被拆迁户能够获得足够的补偿款,购买一套相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吉林省还把“双困家庭”拆迁安置问题纳入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加以解决,各地可以通过廉租住房解决他们的基本居住问题。靠廉租住房解决不了的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货币补偿标准、拆迁面积核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记者曹莉)(新文化报) [编辑: 龙秋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