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纠查电信“霸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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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0: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宝进)近日,信息产业部把2004年定为“电信服务年”,开始全面整顿规范电信服务协议。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全面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是为了从根本上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悉,电信行业一直被社会公认为“霸王合同”最多的行业之一,有些电信运营企业提供的格式条款有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这些格式条款规避法律,违反法理,进而直
近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规范格式合同形式的服务协议。并要求电信企业在电信服务协议制定的过程中要广泛征询消费者、法律界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确保格式合同条款责权对等、准确全面、简单明了。 据信息产业部介绍,电信企业应依照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为用户提供电信服务,不得擅自增减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质量;发生用户争议时,电信监管部门将以服务协议为主要依据进行调解,服务协议中若存在歧义,以不利于合同制定方理解为准等等。而且,今后电信服务协议中不得出现排他性条款,不得直接或间接诋毁其他企业的企业形象,不得贬低其他企业的业务品牌。 清理、整顿、规范电信服务协议的工作将在信息产业部的统一组织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