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还高利贷 陕西起诉“赌博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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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0:17 汉网 | |||||||||
陕西省南郑县阳春镇委书记刘贵正挪用高速公路资金款项达89.7万元,将40多万用作赌资,另外40多万元给“赌头”,用于偿还利息高达每日300元的高利贷。刘贵正一案有望在6月底由南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办案人员介绍,从目前查证的情况来看,刘贵正赌输的“公款”一是给了社会闲散人员;还有就是给了一些与他有利害关系的干部。据新华社电(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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