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行“夏季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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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0:28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6月19日电(徐运)为缓解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矛盾,上海将从7月1日起实行为期3个月的“夏季电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户避开高峰、节约用电。 来自上海物价部门的信息显示,实行“夏季电价”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从现行的3.6∶1扩大到4.5∶1。届时,除居民生活和农副业动力生产用电外,执行单一制分时电价用户的用电价格,高峰时段每千瓦时将提高0.03元,低谷时段每千瓦时将降低0.04
同时,上海还将试行避峰补偿电价政策。凡是与电力部门签订避峰让电协议、实施负荷监控的用户,将按照一定标准获得避峰补偿电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