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水费纠纷根源专家称,运用市场手段,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收费到户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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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1:0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荣、王玉亮)石门小区水费纠纷让供水公司、物业公司、小区居民都尝到了苦头,这种纠纷在全省乃至全国也屡有发生。那么,有没有一个最终解决办法呢?有关专家称,运用市场手段,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收费到户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收费到户是大势所趋。”石家庄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武建章说,要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各式各样物业公司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
因此,在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里就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供水部门也承认,旧的体制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收费现状亟待改革。 “事实上,从2002年8月开始,供水公司已经启动了抄表到户试点工程。目前,全市已有约2万户实现了改造。”据石家庄市供水总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郭伶元介绍,但是,目前看来,要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收费到户成本太高。这是一项投资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系统工程。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就石家庄的现实而言,全市有42万户居民用户,居民住宅建设年代不同,户内水设施状况各异,表设施改造约需资金3亿元。这部分投资企业肯定负担不起,而如果由用户或者财政负担一部分,又没有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这也是改革步子缓慢的重要原因。 正是考虑到了改革的难度,最近,省建设厅、省物价局拟出台的《关于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小区供水设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对此作出具体规划:以新建居民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为突破口;以旧有居民户表和物业小区内共用供水设施改造为重点,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完成供水企业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 同时,“意见”对改造所需资金也作出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有产权单位的,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承担;无产权单位的,改造资金可根据建住房[1998]213号文件精神,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也可通过其他方式筹集或由业主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