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上涨是市场化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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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2:24 北京日报 | |||||||||
机动车三者险捆绑销售必须制止 新华社天津6月19日电(李靖李民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士19日说,汽车保险费率今年上涨是一种价格的理性回归,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19日在天津参加一个保险国际研讨会时说,近
刘京生说,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能要从无限职能转向有限职能。也就是说,要加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组织的管理职能,对保监会原有的部分监管职能要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经营主体,进一步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 刘京生强调,今年5月1日对财产保险产品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核心就是将部分条款费率设计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的省分公司,销售7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事后报告。财产保险产品审批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是财产保险监管制度改革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改革,对保险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华社天津6月19日电(李靖李民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冯晓增19日说,一些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捆绑销售其他险种,这一行为必须加以制止。 冯晓增19日在天津出席一个保险研讨会时说,机动车强制三者险是中国第一个以国家立法形式予以强制执行的险种,这一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中国保险业具有深远影响。 据统计,中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承保面仅为30%,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险的情况下上路行驶,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 冯晓增说,机动车强制三者险与传统三者险相比,在保险责任和赔偿处理上有极大变化,保险公司要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加快费率测算和厘定工作,尽快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完善核算体系,确保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在谈到目前保监会接到各地投诉,反映一些保险公司将其他险种与三者险捆绑销售时,冯晓增说,这种捆绑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投保自愿的原则,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加以制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