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例见义勇为英勇献身赔偿案即将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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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6:41 新华网 | |||||||||
30岁男青年慈洪生在护林巡逻中发现6人盗窃电线杆上的光缆线后,正义凛然、奋力阻止犯罪行为,被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驾车活活轧死。事后,6名犯罪分子悉数落网,慈洪生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本案在刚刚破获时,本报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重点报道。近日,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将驾车撞人行凶的被告人陈某诉至法院。与此同时,慈洪生的父亲还以附带民事原告身份提起赔偿诉讼。作为见义勇为者的家属,慈洪生的父亲要求被告人陈某赔偿经济损失35万余元。据悉,这起天津市首例由见义勇为引出的赔
检察机关起诉称: 2004年 1月30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伙同王某、尹某、李某等5名被告人(均另案处理)驾车窜至本市武清区杨村小世界东侧树苗地内盗窃电线杆上的光缆线时,被看管树苗地的慈洪生等人发现。被告人陈某驾驶黄色大发汽车在逃跑过程中,将站在苗地南侧公路上进行拦截的慈洪生撞倒后逃逸。被害人慈洪生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实施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且结伙实施盗窃多起,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条、263条、 264条、 25条、 69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见义勇为者的家属、慈洪生的父亲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陈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51331.8元。(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