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与“金龙水道”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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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0:13 华夏时报 | |||||||||
; 本报记者范颖华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二中院调解了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起诉北京金龙水道娱乐俱乐部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该起案件不但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也消除了56家唱片公司针对本案被告及其它卡拉OK营业者即将发动的数百起诉讼的可能性,对于整个唱片业与卡拉OK业的矛盾关系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原告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是“听风的歌”、“国王的新歌”等3个MTV作品的著作权人。 2003年9月26日,华纳公司发现,金龙水道娱乐俱乐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自己许可擅自将上述作品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金龙水道娱乐俱乐部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给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致歉、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办事处已经接受了海内外56家著名的唱片公司的委托,准备就这56家唱片公司数百名著名歌手演唱的近万首音乐作品向众多卡拉OK营业者主张权利。 二中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本案仅是一家唱片公司就一名歌手(郭富城)演唱的3首MTV作品主张权利,具有某种投石问路的性质,如果仅就案论案地处理,就这一家被告就可能随即产生至少数百起案件;一旦起诉众多卡拉OK营业者,将会产生几千甚至上万起案件。考虑到社会影响面极大,法院认为,采用调解的方式将大大降低可能发生的诉讼数量,减少双方可能的累诉。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