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了一百还是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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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2: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原被告双方却对已还钱数相差竟达百倍。日前,泗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黄某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黄某诉称,1997年借给亲戚陈某3000元,1998年又借给陈某5000元,后经结算,两项本利陈某共计欠其10800元。2000年陈某两次分别还了1500元、100元,尚欠9200元未还。但被告陈某却只承认欠黄某800元,因为其还给黄某的不是100元而是1万元,陈某向法庭提供了
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称收条系陈某欺骗所致,但所举证据均不能支持其主张,遂判决陈某偿还未还欠款800元。 (梁木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