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粮价全面放开“国”“私”都能收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2:24 山西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建军)“知道粮食市场放开了吗?以后个体、私营企业都可以来收粮,但要有市场准入。”“粮食企业收购价格要公道,但农民卖粮也不能掺杂使假,要讲信誉。有什么困难和意见没有?”这是6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湖北农村考察时与农民交谈的一席话,此前6月4日温总理签署发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内容主要是今年全部放开粮食流通市场,粮价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6月18日,我省召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宣布从今年起,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这拉开了我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
序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如有足够的经营资金、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和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但具体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粮价问题,新条例规定粮价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但同时指出,国家将采取储备粮吞吐、委托收购、粮食进出口等经济手段和价格干预等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除此之外,当粮食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国务院可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国家各部门和各省都必须制订相应的粮食应急预案。

  6月16日,记者从省粮食局了解到,我省运城等地的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开始,除国有粮食企业参加收粮外,部分2004年以前审核过的企业也参加了收粮,有关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地为这些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日,省工商局市场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正准备对已在工商部门注册过的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变更登记,新申请的企业应先到县级以上粮食部门办理收购资格许可证。该局注册处的工作人员说,目前还没有接到新的粮食收购企业的注册申请。

  6月18日,有关领导在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起我省将取消粮食订购任务、取消粮食运输凭证制度及其它限制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规定。同时省政府还将在大同、运城、长治、太原四地建立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建立省级综合批发市场。为确保粮食购销放开后市场平稳,我省还将充实省市两级地方储备,利用国内国际市场保证我省粮食平衡,并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和市场预警机制。

  (山西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