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一元凑钱告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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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2:45 重庆晚报 | |||||||||
最近,常有同行、业界人士及主管部门人士问:你们晚报这段时间为啥关注经济适用房那么久?我给他们讲了一个两周前我写的一条新闻,他们听罢无言—— 其实这个新闻的很简单,就是一个小区数百业主联名告官(市物价局)。诉讼费哪里来?一家凑一元。
400多户业主联名告官,怎么告?全部到场,恐怕法院的原告席也容纳不下。斌鑫新华苑一期的业主则推举了两个业主代表,每家出一元钱作为行政诉讼费。 一家凑一元钱来打官司,为啥? 两个业主代表黄义和刘敬忠介绍,一方面大家时间较紧,选两个代表出来跑路节约成本。其实,节约成本的还有,如每个人都向法院递交诉状,众业主至少要支付近3万元的行政诉讼及代理费,因为法院受理这样的行政诉讼案,收取的费用是65元/个。 总共400多元钱,要打完这个官司够吗?别的不说,就是跑上跑下,车费也不得了。黄、刘二人称,他们从杨家坪往返江北都是坐公交车,开销不大,根据目前状况应该是够了。众业主也表示,如果开销不够,他们再凑。 为此,众业主慎重签字画押,向业主代表作了承诺,记者看到了这份共6页的承诺书。众业主表示,授权黄等代表“全权处理所有诉讼和非诉讼事务”,包括“参加谈判、进行和解、领取赔款、提起诉讼等”。 且承诺,在没有征得业主代表和代理律师同意的情况下,业主单方面不得与开发商私了,否则,自愿将私了所得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业主代表。 说到两人代表数百家业主打官司,黄称,主要是受前一次纠纷的启发。去年,因房屋质量问题,小区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和主管部门反应情况,但因大家散兵游勇,尽管最终维护了部分权益,但开支不小。 (胡顺涛 魏云坤)网络编辑:王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