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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生也可落户成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张渝)即日起,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接收2004年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展开。昨日,四川省人事厅下发《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接收2004年高校毕业生有关入户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省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政策性收费单位)应在编制内接收,省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政策性收费单位)应在省人事厅下达的年度新增人员计划内接收,并对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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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手续的办理程序作出规范要求。《通知》要求,在成都市“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区)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外地生源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应届校级以上优秀专科毕业生、企业单位接收外地生源应届大学专科以上层次(含专科)毕业生可办理入户。

  《通知》还特别指出,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接收非校级以上优秀专科毕业生或紧缺、急需专业的中专生,应先向省人事厅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凭省人事厅批复连同相关材料,到成都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落户成都的程序分为两种:

  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为:一、填写《在蓉省属企事业单位接收2004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二、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一个月内,将该表与毕业生本人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优秀学生证明(限事业单位接收的专科生)等直接送成都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入户手续。其中,省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政策性收费单位)还需附上省人事厅下达的年度新增人员计划。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建立了人事代理关系的非国有单位为:

  一、填写《在蓉省属企事业单位接收2004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二、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签章后,将该表与所接收毕业生本人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直接送成都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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