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电表没有首检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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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军)即日起,消费者若发现开发商安装的水表、电表和燃气表没有强制检验的标签,可以向12365投诉。 据介绍,两年前重庆市质监部门就已发文,要求开发商在安装水表、电表和燃气表时,必须经过首次强制检验并贴上“首次强制检定合格证”才能交付使用。市质监局昨日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房前,可以先查看水表、电表、燃气表是否贴有“首次强制检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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