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人名字“相同”冒领汇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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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6:0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蔡雪、小艳、记者陈建新报道:上栗县村民张文来利用“同名”身份证冒领他人2000元汇款。日前,他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89年,上栗县桐木镇雅溪村村民张文未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因笔误致使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张文来”。恰巧,同村有个人名字真的是张文来。1999年、2000年,张文未的女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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