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纳入综合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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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6:4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省经委、省高院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省正式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 《意见》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的行为,不得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屈金轶 (来源:长沙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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