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设违宪审查机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7:34 潇湘晨报 | |||||||||
各机关各地方制订的法规若违背宪法,由谁来审查?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专门审查包括国务院所立行政法规在内的、全国各位阶法规是否违宪违法,该工作室隶属于法制工作委员会。 首次成立违宪审查机构
前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负责人坦承,“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份成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该工作室不仅负责法规备案,更重要的是审查下位法和上位法尤其是与宪法的冲突和抵触。” 据介绍,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违宪审查的法律主体。成立专门常设机构审查地方法规是否违法违宪,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首次。 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仍由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五大机构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法规审查备案室所承担的职责是对这些审查要求与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已查出一些地方法规违宪 去年5月,三位法学博士因“孙志刚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 据介绍,法规审查备案室成立后,立即着手对国务院及各部委的行政法规规章、一些省份的地方法规规章的违宪违法进行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知情人士称,目前法规审查备案室已查明一些省市的地方法规确实存在违法违宪问题。比如:《河南种子条例》第36条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种子法》相抵触。 违宪条款将被责令修改或撤销 这位知情人士说,法规审查备案室近期将逐一向有关部门通报违宪违法情况,并责令相关立法部门限期修改,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撤销违宪违法条款。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等宪法专家认为,该机构的成立是我国启动违宪审查机制的一个信号,表达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违宪违法的审查进入操作层面。据新京报、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