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上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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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7:37 潇湘晨报 | |||||||||
自1955年我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和人民解放军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我军已有152位高级军官警官被授予上将军衔警衔。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毛泽东主席向朱德等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之后,1956年、
目前还有4位开国上将健在,他们是:1909年出生的原中顾委副主任宋任穷,1908年出生的原中顾委常委肖克,1905年出生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吕正操,1913年出生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洪学智。 1965年,军衔制度被取消,1988年我军恢复军衔制。 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举行恢复军衔制后的第一次授上将仪式,晋升时任中央军委委员洪学智、刘华清等17位高级军官上将军衔。其中,时任中央军委委员的洪学智是我军唯一一位被两次授予上将军衔的高级军官。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88年至今,我军共授予96名高级军官警官上将军衔警衔。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