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拖着车还跑4公里 哈又一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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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7:5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0日讯 今天上午,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刘德辉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房大队投案自首。 6月2日22时30分许,平房区新疆大街55中学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黑A01615号海南马自达牌商务车由西向东直行时将正在道路上一骑自行车人撞倒,骑车者被汽车的右前保险杠撞翻,人重重地砸在汽车的前风挡玻璃后倒地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将自行车碾
刘德辉在今天上午9时30分向平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刘交代,肇事时他什么也记不清了,知道自己肇事后他并没有想如何停车救人,而是驾车逃逸。拖着自行车跑出4公里后突然车不能开了,于是他弃车逃逸。这几天他一直在南岗区的两个洗浴场所住,通过家属得知警方已经确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已经布下天罗地网进行抓捕,便向警方投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决定终生取消刘德辉的驾驶资格。(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