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人武部按《政工条例》规范党组织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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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8:10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彭安胜、向红成报道: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武部按照《政工条例》要求,规范党组织建设,收到较好效果。过去,这个人武部有时出现党委会和办公会不分的现象,一些本该由党委会决定的问题却在办公会上“捎带”解决,致使一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好。针对这些问题,人武部党委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制定了党日活动计划、党课教育计划,落实了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制度。(解放军报2004年06月2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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