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内人事争议可就地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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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8:4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硕君) 从即日起在长三角区域内发生人事争议的个人和单位,都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调查取证,只需在发生争议的地方相互委托另外两地代为处理,即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继2003年8月6日,江、浙、沪三地政府人事部门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等合作正式签约后,昨天,三地正式签署《关于开展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协助和工作交流的协议》、《关于三地
记者了解到,随着长三角地区人才流动的加剧,三地之间产生的人事争议也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人才流动的合法权益,三方逐步统一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规政策,实行人事争议仲裁业务、政策法规、调查取证、送达等工作的协助。以后户口在上海,工作单位在苏州,与苏州的用人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个人,可以不用回来上海,直接在苏州进行取证处理。 今后三地将建立一方聘请多地引用受用的引智机制,三省市之间将积极交换引进专家的资料信息,逐步实现国外专家资源和引智成果共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