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人上路治超限超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8:4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央视消息 从昨天开始,全国统一采取行动,全面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昨天上午9点,七部委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正式启动。全国20万执法人员上路查超限超载车辆。全国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了2000多个查超限超载检测点。
认定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标准是:货车总重最多不能超过55吨,二轴、三轴、四轴、五轴车辆分别不能超过20吨、30吨,40吨和50吨。 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是: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车辆,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要进行违章登记。如果发现第2次超载,则要卸载和处罚。对装运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或冰箱、彩电、汽车、蔬菜瓜果等规则尺寸物品和鲜活农产品、油汽等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卸载。但要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辆源头地有关部门处理;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将取消其营运资格。 对卸载货物的处理: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规定上缴财政。 对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和卸载: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严禁重复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