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别让嘉禾之“痛”成为社会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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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9: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国务院对“嘉禾拆迁事件”作出严肃处理决定后,嘉禾之“热”逐渐冷却。然而,据6月16日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的调查,因拆迁引发的嘉禾之“痛”却尚难消去,大多数的嘉禾人并没有因拆迁事件的暂告平息而感到轻松。违规拆迁留下的残局,让百姓生活大受影响,也让新任领导班子进退两难,备感棘手。 据嘉禾县一位县委常委介绍,“项目继续搞下去的话,难度无疑更大;不搞的话,局
近年来,由个别政府部门违规行政或错误决策,或由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而引起的不少麻烦,相当一部分遗留下了无法收拾的残局。从目前看,“嘉禾事件”是一例,前段时间发生的四川沱江污染事件也是一例。据报道,川化集团最终付出了1100多万元作为对下游各方的渔业赔偿,但仅及损失总额的三分之一。因为这些损害公众利益的违规主体,或并不具有经济的偿还能力,或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缘故,事件处理起来很难。所以,一些案件拖来拖去,往往以不了了之而草草收场。 以“嘉禾事件”为例,拆迁当然是政府违规造成的,如今拆迁户的现实和潜在损失却难以补偿。因而笔者担心,这类危及公众利益的事件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后遗症”,如损害政府威信,弱化社会成员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使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受到挑战。 在我看来,让所有公民对自身权利充满自信,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法治精神的要义。而拥有大量对权利充满自信的公民,必将让社会洋溢一种热情,这是社会的最大财富,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 而假如在政府权力和百姓权利之间出现了空隙,有部分公民对政府持某种怀疑、不信任的心态,那无疑对社会的发展十分不利。对此,对于负面事件的发生,未雨绸缪固然重要,而亡羊补牢也必须要做。笔者认为,对所有损害到公民权利的事件,都必须尽最大努力挽回负面影响,善始善终,认真处理,不能不了了之。 要避免出现这类事件,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其中,媒体也应该承担起必要的责任。如不能停留于在事件初起时,往往“风声很大”,而随着事件被定性、主要责任人被处理,便因“失去新闻价值”而迅速冷却,无人理会,以至于最后处理结果究竟如何往往被淹没、被忽略。笔者认为,媒体不仅要重视新近发生的事件,也要重视“旧闻”的价值,推动相关方面对类似教训的反思。相关部门不仅要重视对相关责任者的惩罚,更要重视对利益受损的公众的安抚善后工作,尽最大可能消除此类事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