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掉的公款也应追回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9:32 沈阳今报 | |||||||||
李忠卿陕西省南郑县阳春镇委书记刘贵正挪用高速公路资金款89.7万元,且都属于有据可查的“白条”提款。刘贵正一案有望在6月底由南郑县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办案人员介绍,刘贵正赌输的“公款”主要有两个去向,一个是社会闲散人员;还有就是社会上普遍议论的“有关领导”和一些与刘贵正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党政干部。(6月20日《新京报》)
镇委书记,官虽然不大,权力却不小,仅凭一些“白条”就能轻而易举地提走数十万元公款,可见财务制度在某些部门形同虚设。 慑于“一支笔”的淫威,面对领导签名的“白条”,财务人员大多选择妥协与让步,谁敢按原则办事,由此冲撞、得罪了领导,怕以后再没有好日子过。 刘贵正即将被提起公诉了,但此事并未到此为止,89.7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不能就这样打了水漂。数十万元用于赌博,绝非“小来来”,参与者明显触犯刑律,办案人员能否顺藤摸瓜,扩大战果,将某些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关领导”按输赢多少逐一摸底排队,该处分的处分,该法办的法办,特别是那些“有关领导”,不妨将他们的身份抖搂出来,明眼人一看便知,刘贵正将钱输给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党政干部是假,变相行贿才是真。 在不放过“有关领导”的同时,我觉得有必要将刘贵正输掉的巨额公款追回来,我们总不能老是让国家为某些倒下的官员买单,行政上受处理经济占便宜的事情还能再发生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