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馆酒楼须提示“禁止酒后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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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12 哈尔滨日报 | |||||||||
日前,北京交管部门做出规定:“餐馆、酒楼应悬挂、摆放‘禁止酒后驾车’标牌,服务员应提示就餐者不要酒后开车”。 今年1至5月份,北京发生交通死亡事故508起,死亡564人,其中,酒后驾车肇事死亡就有43人,同比增加了22人。交管部门将统一制作告诫市民不要酒后驾车的宣传、提示标牌,发放给餐馆、酒楼,同时要求餐馆、酒楼的服务员应提醒就餐者不要酒后驾车。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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