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心理教师将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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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4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2004年福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于昨日开班,这是我省首次采用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对高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进行培训。从现在开始,我省将全面开展对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的业务培训,今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教师须持证上岗。 据了解,今年培训班分初、中、高三级,参加培训的教师将结合高校学生工作实际,
省教育厅思政处林轩春处长告诉记者,目前教育厅已建立了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与认证中心,并正在着手建立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师的资格认定体系。中高级培训通过考试者,颁发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心理辅导员》证书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其中远程培训课程安排在华夏心理网上公布。 林轩春处长介绍,计划在明年开始实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称评定。另外,针对在校生的心理健康将突出对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 本报记者 叶琦/侯希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