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波澜不断 责任险赔偿出台新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1:1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这段时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波澜不断:继保险公司纷纷将费率提高10%之后,近日,第三者责任险具体赔偿出台新规。 第三者责任险的具体赔偿新规规定:对5月1日前签订的车辆第三者险保单,保险公司将只承担原来制订第三者险费率时依据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赔偿,车主如果希望按照新标准增加的这部分人身赔偿也获得保险保障,就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增加保险费后依法变更
据了解,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新规浮出水面是为了不让保险公司面临巨大的亏损。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较原有的调整幅度较大。而保险公司制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费率则依据1991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在不加收保险费的情况下按照《解释》中的新标准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将可能面临巨大的亏损,对其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记者 张得玲)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