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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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1:5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何志国)玉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6月18日在玉林城区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军、周成宪、郑卫红、王仲贤,秘书长罗维鸿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军主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雄就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了重要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消防支队等五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市直决算的报告及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市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3年玉林市市直财政决算的决议》、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04年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人员的决定以及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市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所办个别案件进行纠正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昌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春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志、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部分市二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消防支队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全体人员,对市公安系统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各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各部门的有关领导、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领导,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玉林市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玉州区的10名各界群众代表列席了会议。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