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5·8”民警枪击蒙面人案枪击疑犯是自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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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3:1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君辉实习生周聃)巴南“5·8”民警枪击蒙面人案(本报5月初曾作报道)调查终结。检察机关认为,民警冉恒刚、余联生向蒙面人开枪是被迫自卫,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警务行为。同时据悉,在本案中涉嫌抢劫的何昌勇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得的消息。 公安局介绍事情经过
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5月7日晚10点55分,我市巴南区安澜镇弥陀村村民李安旗向警方报警称有人要抢劫他家。安澜派出所接警后,教导员冉恒刚与民警余联生迅速出警。他们在李安旗家附近看见一辆用报纸蒙住车牌的长安之星面包车后,意识到“来势很猛”,于是马上驾警车返回所里取出644和774手枪各一支,然后又赶往李宅附近守候。在此时间里,冉、余两警察还进行了搜索。 子夜时分,当两警察再度返回李宅附近时,见有5个蒙面人站在李宅院坝内,便大声喊:“我们是警察,通通不许动,快放下手中的武器!”此时,5名犯罪嫌疑人不仅没有放下手中的武器,反而向警察扑来。见情况危急,警察鸣枪示警。谁知犯罪嫌疑人加紧逼近。随后,警察开枪自卫,当场击毙一人。 检察机关调查结果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市有关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检察机关认真查清事件真相。 检察机关调查认为,安澜派出所教导员冉恒刚、民警余联生在案发当时,向犯罪嫌疑人表明身份后遭到袭击,经鸣枪示警无效,在生命安全受到极度威胁之际,被迫向袭警者开枪自卫,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警务行为。 本月15日,巴南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未遂)罪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何昌勇、全宏联、杨礼亮、云举文实行逮捕。目前,仅云举文在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