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考试不准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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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富)昨日,市物价局发文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向初中毕业生参加升学考试时所收取的报名考试费为每生45元,对只参加毕业考试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则不得向其收费。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称,这一收费标准适用于初中升高中、中专和技校的各类升学考试中,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办向考生收取,此外,初中阶段的生物、化学、物理实验的考试费用按6元/科收取,体育升学考试费每生按12元收取。但是,各地在收取以上考试费用时,对贫困生均应实行减免。 此外,市物价局的文件还规定,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费每生50元,由招生院校按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向组织录取的省或市招办缴纳,学校自主招生费每生10元,由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向组织录取的省或市招办缴纳。各级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接受财政、物价、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