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担保损失将获有限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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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7: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制度,对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资金或担保机构,财政部门对其政策性担保业务形成的代偿损失实行有限补偿。试行期为5年的该《意见》提出,到2007年,全市担保机构总数超过20家,全市各区(市)县(包括高新区)要积极组建担保机构,担保总额达到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3%以上。(向朝阳庞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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