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长书记提倡艰苦奋斗上下班不坐公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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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5:38 扬子晚报 | |||||||||
记者一次打破正常作息时间,提早吃完午饭再赶往办公室的偶然举动,却“巧遇”了在当地已被视作日常现象的“反常”行为:这里的书记市长三年来不管加班到多晚都是走路或是骑车上下班。 6月16日中午12时,记者吃完午饭赶往新华日报宿迁记者站所在地宿迁市政府大院,在大院外通向机关工作人员所住的府苑小区的路上,遇见正急匆匆步行回家吃午饭的宿迁市
直到目送张新实市长骑车出了大院门,记者方回过神来。追问才跨出门的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卞建军:“仇书记和张市长今天怎么一个步行一个骑车回家啊?”卞建军笑言:“这是正常现象啊。他们每天都是这样。” 2001年,宿迁出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18条规定》,并收编入《宿迁市情》供广大市民监督。其中该规定第10条明确规定:“提倡艰苦奋斗,保持清正廉洁。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乘坐公车上下班。不准公车私用。除特殊岗位,所有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第14条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述规定,发挥表率作用,敢抓敢管,及时查处各种违规现象。” 宿迁市政府办主任何通说:“仇书记和张市长平时没有特殊接待任务和紧急会议时,上下班都是步行或骑车。他们一般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到10点以后,也都是自己走回家。他们还交待,如果有的会议在市区开,时间来得及,也可以不用安排公车。自己走路或骑车上下班,他们已经坚持了三年多!” 记者观察到,在宿迁,跟书记市长一样常年自己走路或骑车上下班的干部占大多数,少数干部则乘公车上下班。此间一位处级干部曾评价:“机关干部每天坐在办公室,步行或骑车上下班实际上是一种锻炼。现在条件改进了,住所离办公地点一般就是10分钟的路,为什么不走走路呢?”(唐传虎 徐明泽 周静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