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分流七大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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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7:41 潇湘晨报 | |||||||||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局等5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和实行以单位消化为主,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未聘职工的制度,妥善安置未聘教职工。 (一)实行内部转岗安置 按照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以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通过清退临时工、发
(二)实行流动调剂安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教师向余编学校流动,城镇学校的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重点学校的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上述流动到新单位的教职工,3年内可回到原单位竞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要防止随意将小学教师拔高到初中,初中教师拔高到高中任教的做法。 (三)可以辞去工职 鼓励学校未聘教职工辞去工职,自谋职业,支持他们领办、创办、承包、租赁企业和公益性事业单位或到其他所有制单位工作。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工职自谋职业的人员:(1)可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五年基本工资的退职金。但如果今后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退职金应退还原所在单位。(2)其人事档案移交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保留原有身份三年,今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录(聘)用的,工龄合并计算。 (四)鼓励进修学习 鼓励分流当年年龄在35岁以下,中学教师学历在本科以下(不含本科)、小学教师学历在大专以下(不含大专)的未聘教职工参加培训进修学习。学习期限不超过三年,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正常调资计入本人档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 (五)提前退休 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适当上调职称职务工资档次:对提前一至二年退休的,上调一档职称职务工资;提前二至四年退休的,上调二档职称职务工资;提前五年以上退休的,上调三档职称职务工资。以上所增工资额一次性调整到位,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起计入退休费基数,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范围。 (六)提前离岗 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经批准可实行提前离岗。提前离岗的人员,工龄连续计算,正常调资,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 (七)内部待聘 对落聘的教职工,给予不超过三年待聘。分流人员已分配的住房不予收回。 以上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中小学定岗分流中未能竞聘上岗的原在职公办教职工,对不接受聘任的骨干教师,不享受上述有关优惠政策。 记者 胡力丰 实习生 袁丽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