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重庆尚无变更保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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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8:15 新华网 | |||||||||
中国保监会近日称,持有5月1日前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如果希望按照新的赔偿标准获得保险保障,就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增加保险费后依法变更保险合同。 消息传出后,重庆市要求变更保单的市民非常多,不过,由于多数公司仍然不赞成变更保单,重庆市至今尚无一张变更保单。
一保险公司举例分析原因:一白领客户在今年五一前投保了车险三者险,保额10万元,保费约130元。一旦该客户发生交通事故,经裁定车辆承担主要责任。那么3个月后,按误工费最高不超过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的原标准计算,该白领只能得到3000元左右的误工费。 可一旦更改保险合同,保费虽然多收了20%%左右(26元)。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该女士每月实际收入计算,如果其月收入5000元,那么误工费就为1.5万元,保险公司将多出1.2万元。(王兴)(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