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与供货商签廉政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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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8:5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为堵住可能发生的医疗器械采供过程中的回扣等不良行为,市一院日前与两家主要供货商———无锡汇生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药业有限公司签订采供廉政协议。协议规定,供方一旦向院方任何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和有价证券,院方立即终止与供方的业务往来。这一协议的实质是医院以文书形式,向提供医疗器械的供货方明确提出了禁止回扣的要求。此举得到了市卫生局、市检察院和供货方的肯定、支持。(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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