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在港置业可发多次往返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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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8:5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央计划批准深圳居民透过在港置业,取得多次往返两地的签证。 报道指出,目前港府的投资移民计划,准予投资股市、基金或房地产满650万元的非中国公民,住满7年后取得香港居民资格,但暂未包括中国大陆居民。这次中央政府送大礼,放宽深圳居民来港限制,条件是他们要在香港购买房地产,然后取得多次的来港签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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