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板药少两粒厂家没当回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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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8:59 沈阳晚报 | |||||||||||
投诉实录:胡女士告诉记者,6月2日她到大东区某大药房购买了昆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维生素胶丸,每盒是4.2元,回家她打开包装后发现一板胶丸15粒竟然少了2粒,胡女士不理解怎么药品也存在缺斤少两的现象,于是与药品的生产产家取得联系欲问个究竟,可是厂家的答复显然不能让其接受。 胡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药厂的工作人员认为药不存在质量问题,也没吃坏人,再说这种情况不光他一家,其他药厂也存在。”胡女士追问是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情况,对方回答称:“由于药品是采用机器分装的,可能是机器出现问题。”胡女士认为药品在出厂时应该进行查验,为什么还能让这类情况出现,厂家对此解释称药品实在太多只能抽检。 而该药厂的在沈销售人员更是告诉胡女士这完全是合理的,胡女士非常生气断然拒绝了药厂赔偿100元和10盒药的要求,她不明白为什么消费者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反倒被厂家认为是合理现象。 记者调查:记者按照药品包装上的电话号码与昆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没想到包装上登的两部电话一部为空号,而另一部已不是该厂电话。 记者又通过其他方式与厂家取得联系,该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品采用机器分装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当记者问到相关部门对单个药品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对方告诉记者,国家对瓶装误差有相应规定,主要是由于部分药厂还采用人工分装,所以存在人为的误差,而对于其他包装则没有要求,不过厂家还是愿意与胡女士再进行协商,希望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相关说法:记者又咨询了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对消费者权益是一种侵害,应该是不可以的。但药品监督部门主要职能是监督药品质量,对于药品的数量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条款来制约。另外即使是有,由于药品是外地药厂生产的,所以只能由当地的药监部门处理。 如果消费者一定要讨个说法,可与当地药监部门联系,药厂生产环节出现不规范或是漏洞等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将按照消费者购买药品价值的2到5倍对厂家进行处罚。本报记者高薇摄影孙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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