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有了“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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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姜明)截至今年5月底,与率先在全国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天津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有项目合作的、来自全国一些省市的74支建筑队伍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会员人数达1万余人。这一做法近日受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会法》调查组的高度重视,他们认为,天津的经验对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值得在全国推广。
目前加入天津劳动大军行列的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多,主要由农民工构成。但部分企业使用农民工时不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总首先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建会工作纳入每年一度的企业达标检查考核内容,一些基层单位还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工及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中,形成了目标明确、规范有序的建会工作推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建会工作力度,市总城建工委与市建委在《资质审查表》和《外地建筑企业进津须知》中,增加了外来工工会组织建设的内容。另外,他们还积极探索成建制劳务分包企业职代会、职工大会、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等维权机制建设。天津城建集团工会从1995年开始,针对进城务工队伍的特点,创造性地采用组建“临时”工会的形式,其具体方式是,确定施工务工队伍与城建公司合作的前提条件必须要承诺建立工会,然后由公司工会指导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工会组织机构人员选举。 天津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会由农民工通过直选形式选举工会委员和工会主席,其中有一条成文规定,即本建筑企业老板的亲属不能担任工会委员。有参与过选举的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选举自己人成为工会委员,是希望工会能为“自己”服务。从2000年第一个农民工工会建成到现在,城建系统已建农民工工会255个。工会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后,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组织了多种技能培训和业余文化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