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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局开设局长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43 新京报

  接待日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一,要求局长接待的个人或单位需提前5日预约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今后,个人或单位遇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预约的办法,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面对面反映问题原委。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日出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接待日管理办法》,明确了“局长接待日”的目的、接待人员、接待时间、接待程序以及接待范围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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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轮流主持局长接待日;局信访办公室负责局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局机关各司室按照局领导和局信访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有关来访事项。

  局长接待日每月一次,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星期一)。接待时间为9:00至11:00和14:00至16:00.接待地点为局机关办公楼内。

  《办法》规定,要求局长接待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在局长接待日5个工作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到局信访办公室信访接待室进行预约登记,并说明来访事由。如有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可立即报主持接待局领导同意后,由信访接待室安排接待。《办法》强调,每月局长接待日访项督办工作应在当月25日前完成。在此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督办报告;经局信访办公室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主持当月局长接待日的局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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