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望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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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49 华声报 | |||||||||
6月21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传来消息,由于委员们意见比较统一,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草案有望在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茂林21日向会议做说明时说,草案的二次审议稿根据一审时委员们的意见作了相应修改,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审议后通过。
此前,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草案曾于2月26日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首次审议。 草案共八章35条,就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科研开发、质量保障、推广使用、扶持措施和社会化服务等相关环节分别做出规定。 在第一次审议中,一些赞成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委员同时认为,草案的规定过于笼统、原则、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对扶持措施等条款作进一步充实,尽量避免空泛。 第一次审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科研机构等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共同召开专门座谈会,并到湖南、湖北、黑龙江、吉林四省进行了调研。 此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逐条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新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措施,规定了国家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补贴及贷款支持、农业机械的生产作业服务收入享受税收优惠和生产作业用油安排财政补贴等扶持措施,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提供免费信息服务。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在21日的分组讨论时说,推进农业机械化需要国家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因此,迫切需要早日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参加讨论的许多委员都纷纷表示支持本次会议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并建议进一步明确草案有关条款,增加草案的可操作性,保证它能有效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目前,中国农机耕、种、收三项作业平均机械化水平仅为30%。中国机械化生产主要集中在粮食生产方面,在经济作物、养殖和农产品贮藏、保鲜及加工等方面,机械化程度较低,许多方面的机械化生产还是空白。 近几年,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都有代表提出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议案。对农业机械化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是农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比如,日本、韩国分别在1953年、1970年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尽管具体规定在实践操作中会遇到一定困难,但法律本身对政府的政策就具有约束作用,本法的通过一定会促进中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刘明祖说。(来源/新华网,作者/者赵磊、孟娜) | |||||||||